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 号)文件精神与要求,制定《南京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现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2021年度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5800名左右(最终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其中,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2300 名左右(最终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 号)文件精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和非全日制硕士,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和非定向就业硕士。定向就业的硕士录取后档案无须转至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招收专业详见《南京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我校 2021 年学习方式是非全日制的专业有:025100 金融、025700审计、125100 工商管理、125300 会计、125200 公共管理、045400 应用心理、055200 新闻与传播、125601 工程管理、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135102 戏剧、125500 图书情报、135107 美术。
附件:南京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南京大学完整招生简章内容请在上面附件查看。
原文标题:南京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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