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招生简章:昆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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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究生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昆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6号)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招生类别(领域)详见《昆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90人左右,全部为统考计划。

《昆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统考计划。最终实际的招生计划将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正式计划下达后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考生若有疑问,可致电我校研究生部进行咨询。

三、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就业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均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2021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昆明学院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学历符合第(3)条(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可报考的专业,具体请参看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的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身份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

3.同等学力考生若在报名时未如实填报同等学力情况,进入复试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报名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 网上报名

1.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公网网址)或https://yz.chsi.cn(教育网址)。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请报考考生请查询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网站,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请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包含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对学历等方面的要求),报名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

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一周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中,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业务课二(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其他均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五)考生须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六)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以按照我校公布的成绩复查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八、复试、调剂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期间进行。

1.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参照二区分数线,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我校调剂信息将于教育部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公布于研究生部网站或中国研招网上,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2021年3月中旬,请考生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复试名单,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规定携带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5.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复试,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6.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至50%。

8.各专业的复试方式、科目、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复试差额比例等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等在复试前确定,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部和各学院网站公布。

9.复试中,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体检

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体检工作,考生查询到拟录取结果后一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3.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2021年我校规定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我校硕士生录取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昆明学院。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昆明学院研究生部相关规定为准。

5.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被拟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查询到拟录取结果后(最迟截止到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的一周内),由本人填写《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过期一律不再办理,经录取学院同意及研究生部审核后,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一般为1年),再入学学习。特别注意:考生若保留入学资格后,入学当年学费、学制以及其他录取政策等发生相应变化,保留入学资格考生一律以入学时有关的录取政策以及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一) 学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二) 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昆明学院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昆明学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3.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昆明学院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10000元。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评选范围包括昆明学院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设研究生新生校长奖学金、学业一等奖、学业二等奖、学业三等奖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具体获奖比例及其他规定见我校相关通知。

5.科研成果奖金

我校在读研究生获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具体规定见我校相关通知。

6.其他奖学金

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进行查询。

十三、授课方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各专业均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具体安排请考生咨询相关学院,联系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四、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五、其他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相关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查询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有关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内容等相关问题,请考生致电相关学院咨询(联系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3.若教育部2021年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予以公布。

十六、联系方式

昆明学院代码:11393

联系部门:昆明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昆明学院办公楼201室

邮政编码:650214

网址:http://yjs.kmu.edu.cn/

电话:0871-65098140

欢迎报考我校

并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原文标题:昆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yjs.km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90&wbnewsid=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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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