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2018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8年继续招收金融(风险管理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25100。
 
  2018年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拟招收金融(风险管理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5人(其中包括全日制推荐免试生33人和统考生)。
 
  一、专业介绍
 
  本专业旨在满足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现代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需求,以校内与业界导师共同培养的双导师模式,培养从事金融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的专业化应用型高级人才。其培养方向定位于公司法人主体及其资本视角的全面风险管理,内容涵盖:各类风险的识别、衡量、管理、控制和监测的全部流程和系统;风险管理控制的策略和方法;数理建模、衍生产品、金融工程、内部控制和计算机软件应用等风险管理技术应用。与此相适应,本专业人才培养包含以下特点:
 
  1、具备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和现代风险管理相关理论基础;
 
  2、系统掌握对各类风险因子进行识别、衡量和控制缓释以及从整体上进行经济资本配置的理论、模型和技术方法;
 
  3、全面掌握风险管理国际前沿发展动态和先进做法;
 
  4、系统把握国际和国内风险管理的监管政策和要求;
 
  5、深入了解行业内流行的风险管理相关软件系统。
 
  为了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投入金融风险管理这一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意义和高度挑战性的新兴事业,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将与国内外金融机构联合设立奖励基金,包含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详细信息将在国际学院网站上动态发布。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管理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三、招生方式
 
  (一)统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推免生参加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日制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程序、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未落实录取单位的推免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自动失效,参照统考考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按教育部统一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2 日前(含12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及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网报公告)。
 
  4.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以上程序逾期一律不再补办,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 pgs.ruc.edu.cn)的《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英语二(满分100分)
 
  科目三:经济类综合能力联考(满分150分)
 
  科目四: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
 
  6.初试成绩查询:2018年2月4日后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2月下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国际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的制定: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各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
 
  (1)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2)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全日制共为 6.9 万元/学年(拟按5.4万元/学年执行),最终收费标准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18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习方式、年限及奖助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在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国际学院位于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内,具体情况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奖助管理”专栏介绍各类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的管理实施细则,详情见专栏介绍。其他学生奖助办法可向国际学院具体咨询了解。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十、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一、招生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崇德东楼四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咨询电话:0512-62606166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网址:ic.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58号
 
  邮编:215123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金融(风险管理方向)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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