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和旅游管理为优势特色学科,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著名高校,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基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周恩来总理亲自提议、在原新华社外文干部学校基础上于1964年10月成立的,是全国第一批本科招生院校。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校训精神,以“传承东西文明,促进中外交流”为己任,形成了“融中外、兼知行”的学风、“和易以思、人文化成”的教风,积淀了深厚的学术传统,有着独特的办学经验,产生了一批名家名师。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多语种复语、跨专业复合”的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致力构建具有二外特色的高端复合人才培养体系。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学用结合,注重实践”的办学特色。外语专业强调“技能领先,注重实训”,狠抓“听、说、读、写、译”基本技能训练;非外语专业依托优势外语教学资源和多元文化环境,坚持“应用导向,强化实践”,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学生国际视野宽阔、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突出,综合素质高,就业竞争力强。从二外走出的数万名毕业生,遍及大江南北和世界各地,涌现出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王毅、原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中联部副部长徐绿平、外交部副部长程国平、原中联部副部长刘洪才、中国中东问题特使吴思科、中信集团公司董事长常振明、世界旅游联盟秘书长刘世军、美国新生代华裔电影导演胡安等一批政界、外交界、商界、文教界杰出人士。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现拥有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和哲学五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权点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国际文化贸易、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和会展管理。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硕士、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一篇,同时限报本人专科所学或相近专业。无此材料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报考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或旅游管理(MT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具体考试科目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 初试
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2019年3—4月,详见《复试通知》。
(2)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规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各院(系)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办法。
(3)复试以复试组形式进行,复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多人组成。
(4)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5)翻译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中不含第二外语,但复试过程中将有第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考试形式为对话问答。我校第二外语语种包括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和西班牙语,考生可在自己报考专业以外的语种中选一门参加考试,入学后考生按照选定的二外语科目参加二外语学习。
(6)复试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详见《复试通知》)
五、录取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方能被录取。
2.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考生初、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六、学习方式与学制
1.学习方式:专业学位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为非全日制,会计专硕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其他专业为全日制。
2.学制:学术学位专业为3年,专业学位专业为2年。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
1.2019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学术学位: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国际文化贸易、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和会展管理。
专业学位: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口译、德语口译、朝鲜语口译、西班牙语口译、阿拉伯语口译)和全日制会计。
2. 申请推免生的考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可以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推荐资格。
3. 具体申请程序及方法将于9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人;
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硕士(MTI)13500元/年/人;汉语国际教育(MTCSOL)15000元/年/人;国际商务(MIB)26000/年/人;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40000元/年/人;会计(MPAcc)全日制30000/年/人,非全日制40000/年/人。
(二)奖助学金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面向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目前分为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四类,奖学金的等级划分及奖励金额标准如下:
奖学金类别 |
奖励等级 |
奖学金标准(元/年) |
比例 |
国家奖学金 |
不分等级 |
20000 |
根据分配名额 |
新生奖学金 |
一等 |
5000 |
一志愿考生 |
二等 |
2000 |
其他考生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6000 |
10% |
二等 |
4500 |
40% |
|
三等 |
3000 |
30% |
|
单项奖学金 |
不分等级 |
2000 |
名额当年确定 |
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具体执行情况以当年财政拨款为准,每年具体名额分配以当年度通知为准。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不兼得。
2.建立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按10个月发放。
3.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健全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制度,并提供“三助”津贴。
4.完善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政策:综合采取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5.非全日制专业的奖励政策以相关培养单位制定和发布为准。
九、其它
1.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均为水平考试,各语种(第二外语)相当于该语种非专业中级水平。
3.住宿费用以实际安排住宿情况,按照相应标准收费。
4.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5.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院(系)联系咨询。
6.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咨询方式
1.我校招生网的网址:zs.bisu.edu.cn;
具体查询办法:进入我校招生网站后,点击“研究生招生”网页即可查询到相关内容;
2.咨询电话:010—6577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