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年被列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3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3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3000余人。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19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2600余人(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单独考试计划为20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为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20人;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900余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专业领域:我校有110个(含自主设置)硕士学位学科和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包括工程硕士(涵盖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等25个领域)、建筑学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法律硕士、药学硕士11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同时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我校相关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满足我校管理学院的报名资格审核条件,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审核程序请咨询管理学院)
 
  (七)我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各专业推免生接收比例不设上限。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欢迎有意报考我校的预期能够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大学生,关注《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涉及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报考条件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四、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参见全国统一时间。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培养费标准收取。
 
  2.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奖助政策另见管理学院MBA/MPA中心2019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一定“三助一辅”工作者,全部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另见《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六、特别说明
 
  1.提醒广大考生报名时,注意报考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和非全日制(不脱产学习),学习方式确定后不得改变。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报考全日制。其中,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自主确定;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招生计划14人,120200工商管理、招生计划6人(其他专业一律不招收单独考试生);我校招生目录公布的各招生学科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3.报考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的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考点必须选择合肥工业大学(考点代码:3459)。
 
  4.2019年我校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智能院)、宣城校区、光电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光电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汽研院)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关学院统一招生,相关学院按照招生学科统一考试、统一录取、按需分配。
 
  5.联合招生学科(包含智能院、宣城校区、光电院、工研院、汽研院招生计划的学科)依据考生志愿、考生总分择优确定录取考生招生计划所属单位。
 
  6.目录中专业代码前标注有“▲”,表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名称前标注有“★”,表明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7.2019年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科目要求)、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复试科目要求、复试考试科目大纲,将通过我校考生研招网(http://yjszs.hfut.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311室
 
  邮编:230009
 
  电话/传真:(0551)62901228            微信公众号:hfut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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