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研招生简章:太原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每年考研er需要关注的重要官方政策,一般情况下涵盖了各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招生名额、学费、学制、报考流程等必要信息,为了帮助大家及时掌握一手信息,迅速做出报考应对,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了“2024考研招生简章:太原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起关注一下吧!

太原理工大学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国立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三所国立
 
大学之一。经过百余年的传承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注、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
 
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从1978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86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现已成为山西学
 
科最全、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理工科研究生培养基地。在阔步前行的道路上,我校研究生教育始
 
终坚持以质量为生命,以创新为灵魂,以学生为中心,以发展为目标的育人方针,为国家培养了大
 
各类优秀人才。
 
我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360余人,硕士生导师2900余
 
人(含企业导师),各类在读研究生12400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300名。学校现有17个--级学
 
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36个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学位硕士
 
授权点。
 
一、招牲专业与计划
 
我校本年度可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请查看本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
 
相关要求:各招生单位制定的2024年分专业计划暂参照2023年录取规模按比例进行分配(我校
 
2023年计划总额3800余名,其中全日制3400余名,非全日制400余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申报3名,”单独考试”计划10名),目前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目录分专
 
业拟招生计划是在此规模上拟分配。最终各项录取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度招生计划为准
 
(预计在2024年3月下达),我校分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公布,请各位考生届时关
 
注。
 
我校在“中国研招网”预公布的统考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根据往年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接
 
收推免生的人数预计会少于预公布的接收推免计划,实际统招录取人数预计会多于预公布的统招计
 
划。
 
我校非全日制计划主要在管理类专业、会计专业和单独考试类专业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请查看
 
招生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
 
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
 
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
 
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
 
位同意。
 
(4)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等相关要求。
 
(5)我校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如专科毕业、大学结业等人员)。
 
(二)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
 
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
 
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参加单独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
 
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叵
 
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
 
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可报考我校部分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目录。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非全日制专业型学位。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
 
须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要求,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
 
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
 
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
 
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
 
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考式和报考类别
 
(一)报考方式
 
本简章报考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其中,
 
1.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
 
单位自行命题。
 
2.单独考试:报考须满足第二条"报考条件"第(三)点要求。(二)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
 
制。
 
1.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受定
 
向在职考生;全日制非定向录取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参与毕业派遣,户口自愿转入。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委培协
 
议,档案无需转入我校,毕业不参与派遣。
 
(三)学历学位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
 
全部培养过程后,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
 
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
 
名和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且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
 
名和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名-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
 
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报考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
 
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报名成功后,如发现确实需要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
 
修改非关键信息;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
 
志愿,重新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
 
虚假报名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律不作
 
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务必按规定正确选择报考
 
点,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完成确认手续。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
 
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
 
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变造证件情况,可扣留伪
 
造证件并报案;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专业部]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
 
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
 
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
 
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需随时关注所在报考点官网通知。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
 
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
 
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
 
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七、复试调剂和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
 
确定。考生在复试工作开始前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复试办法和程序等通知。
 
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调剂工作的具
 
体要求和程序并予以公布。
 
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
 
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
 
依据,并通过函调、电话、档案查阅等各种方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
 
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
 
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有关复试调剂录取的详细通知公告。
 
八、体检
 
招生单位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
 
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
 
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
 
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
 
招生网发布的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
 
九、新生报到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学院和研究生院请
 
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网
 
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入学资
 
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情况全面复查,发现
 
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当年6月3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研究生院研判
 
审核,可以保留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学制、学费、养方式及奖助学金
 
1.我校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2.学费按学年缴纳,其中:
 
(1)全日制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的学费为8000元/年。
 
(2)非全日制专业:①工商管理、会计专业的学费为25000元/年;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的学费为1 6000元/年;③单独考试类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年。
 
3.培养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2)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会计、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原则
 
上安排周六日,上课方式;其余专业的非全日制录取学生安排全日制上课培养。
 
4.奖助学金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且无固定收入)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
 
(2)非全日制录取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导师、科研课题团队对优秀
 
的、科研成果突出非全日制学生可提供科研奖励与资助。
 
(3)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研究生可提出申请,符合
 
条件者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导师和用人部门]提供的相应津贴。
 
(4)我校设有多种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项目,学校每年都会设立专门经费选拔资助部分优秀
 
在读研究生进行国外访学与交流。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
 
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
 
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伺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
 
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
 
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
 
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
 
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
 
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原文标题:太原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原文链接:http://yz.tyut.edu.cn/info/1018/24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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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