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考研招生简章:山东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是每年考研er需要关注的重要官方政策,一般情况下涵盖了各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招生名额、学费、学制、报考流程等必要信息,为了帮助大家及时掌握一手信息,迅速做出报考应对,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了“2025考研招生简章:山东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起关注一下吧!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5年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人左右,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约400余人、专业学位研究生约1000余人;拟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0人(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各招生学科及招生计划、初复试科目等具体内容,请查看我校研究生处官网或山建大研究生招生公众号《2025年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2025年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我校专硕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山东建筑大学考点接受驻济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口在济南或在济南工作的往届生作为报考点。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 —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要在复试资格审核时向我校提交有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或核查不通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资格审核时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留意报考点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山东建筑大学考点确认方式和确认时间的具体安排将于10月下旬左右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山建大研究生招生公众号公布,敬请留意。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科目和大纲
 
请参看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山东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山东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二)初试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14:00-17:00)。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考场、座号安排详见准考证和学校研究生处官网。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我校复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25年3月底左右开始,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安排会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敬请留意。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专业笔试,英语口语、专业综合面试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管理类专硕考生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及各学院官网公布。
 
2.加分政策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目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官网公布。
 
(二)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合格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的文件执行。
 
(三)录取
 
各学院在学科及学科方向招生名额内,依据向考生公布的学科复试录取办法,按学习形式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均不转入我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八、学制
 
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5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以下学费标准为我校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当年山东省公布最新文件执行。
 

学位类别

学科专业

全日制

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

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

  研究生

所有学科专业

8000元/年·生

/

专业学位

  研究生

土木水利硕士、能源动力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机械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交通运输硕士、

建筑硕士、城乡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会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美术与书法硕士

10000元/年·生

10000元/年·生

设计硕士

12000元/年·生

工程管理硕士(MEM)

18000元/年·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

/

20000元/年·生


(二)奖助学金
 
我校面向人事档案关系迁入我校的研究生(定向研究生不享受资助政策)建立资助体系,通过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面向全体研究生建立奖励体系,激励研究生认真学习,开展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包括:
 
1.国家奖学金
 
范围:全日制研究生
 
2.国家助学金
 
范围: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非国家工作人员且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3.学业奖学金
 
范围:全日制研究生
 
金额:分等级设立不同奖学金额度。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范围:面向家庭贫困和具有特定技能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金额:按在校生一定比例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量。
 
5.科研业务费
 
范围:全日制研究生
 
6.其他奖助学金
 
范围:各类型研究生
 
金额:分类设置奖助项目。
 
7.国家助学贷款
 
范围: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金额: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研究生培养在主校区进行,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1000号。个别专业因培养需要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1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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