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成立于1953年1月,1992年12月挂牌成立江苏省行政学院,2020年9月更名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是中共江苏省委领导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校(院)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江苏省委党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以及社会工作、公共管理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我校学术学位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原则上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专业学位(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生,非脱产学习,利用周末时间相对集中上课,不安排住宿。就业方式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考生应当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报名前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有关纠纷,与我校无关。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5年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02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2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36名,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MSW)14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完成本专业本科段八门以上课程学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完成本专业本科段八门以上课程学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报名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非定向就业”;
2.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定向就业”。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本人学习情况和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同时交验由市(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者高校教务部门验证的、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同一学科的八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和学籍档案(网上确认后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三)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和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为自命题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另行通知。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公共管理硕士(MPA)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八、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以及业务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全日制学术学位拟录取考生须转入人事档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须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九、学制和学费
(一)学制:各招生类别学制均为3年。
(二)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社会工作硕士(MSW)为15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为18000元/年。
十、奖助制度
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助学金9600元/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奖励。学校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
十一、学习和生活条件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优越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学习方面,导师对学生进行一对一、多对一的指导,实行小班化教学,配备专业辅导员和专职班主任,进行全过程管理;自习室充足,图书信息资源丰富,有近百种中外文综合性人文、专科类文献数据库,建成印刷型文献和数字化文献相结合的文献保障服务体系。生活方面,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双人间宿舍,配备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WIFI;网球场、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篮球馆、健身房、多功能运动中心等运动场所向全体研究生免费开放。
十二、其它
(一)注意事项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往届试题。
2.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避免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误投或遗失。
3.我校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的最新信息。
4.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参考《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5年社会工作硕士(MSW)招生说明》《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说明》。
5.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参照执行。
以上就是“2025考研招生简章: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5年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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