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二)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入学体检要求。
二、申请材料
(一)《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附表1);
(二)内蒙古艺术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附表2);
(三)《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附表3);
(四)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需加盖在读学校教务处公章;
(五)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六)体现自身外国语水平的证明1份。
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材料必须同时提交。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者,请访问内蒙古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imac.edu.cn/),查阅《内蒙古艺术学院2025年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及人数》(附表4),并于2024年10月9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提交报名申请。同时,请申请者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入自备的信封于2024年10月9日前邮寄(送)至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蒙古艺术学院行政楼107办公室(电话0471-3690355)。
(二)复试资格审查。我校将及时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并于10月10日前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录取。复试考核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imac.edu.cn/)通知。复试合格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经国家录检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奖励与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生/年。具体规定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二)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各项奖学金经评审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10000元/生/年;自治区学业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8000元/生/年,二等学业奖5000元/生/年,三等学业奖3000元/生/年。具体规定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三)研究生“三助”
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享受“三助”补助。具体规定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
五、录取资格复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举报申诉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举报申诉。
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蒙古艺术学院行政楼107办公室
邮编:011500
邮箱:yjszs@imac.edu.cn
以上就是“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