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晋升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同年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百所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位于中国最美草原、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学校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是一所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本科院校。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通过研究解决实践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详见《20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2人。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考生须符合各招生学科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详见《20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旅游管理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联系培养单位,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因考生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我校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4年11月1日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8)加分政策范围严格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规定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网上确认阶段与考点所在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报考点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所填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家庭电话,务必确保在2025年9月前不更改号码。
(6)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我校公告。
(二)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
(三)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详见《20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20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附件2)。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复查办法等以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再另寄复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具体事宜请到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2.复试前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在考生入学后组织进行,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
(四)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示。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正式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届时请到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八、学制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
专业学位类别 |
学费标准 |
教育 |
8000元/年 |
农业 |
8000元/年 |
体育 |
10000元/年 |
旅游管理 |
12000元/年 |
美术与书法 |
12000元/年 |
(二)奖助政策
为确保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展示才能,学校将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多方位,奖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奖助政策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政策及金额以最新文件为准)。
研究生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培养地点:主校区
住宿:学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住宿费由学生自理。
十一、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通知公告,知悉招考信息。关于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咨询各培养单位,咨询方式参见《20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1)。
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lbec.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邮 箱:yjszsb@hlbec.edu.cn
学校代码:10819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
邮编:021008
办公地点:呼伦贝尔学院逸夫楼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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