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天水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需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阅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正确,且在2025年9月前有效。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考生来我校复试,需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2.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五、初试
1.准考证:考生可在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2)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具体考试科目见天水师范学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1)体育、博物馆专业等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其他学科门类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二(302)、教育综合(333)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各统考科目考试范围请参阅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见我校公布的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3)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等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网上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4)初试成绩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我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成绩单者,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研招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六、复试、调剂、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二区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我校将在2025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组织安排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不同的复试标准,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计算办法等以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跨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见我校公布的招生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加试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5.我校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和部署进行,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录检结束方可寄发《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七、体检
我校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和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八、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2025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学制均为3年。
2.根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就业方式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规定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奖助体系
我校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贫困补助,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4.学费、住宿费均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5.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官网,有关招考信息均在网上予以公布。
6.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归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39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天水师范学院
邮政编码:741000
联系部门: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行政楼316室)
联 系 人:柴老师
E-mail:yjsc@tsnu.edu.cn
网 址:http://yjsc.t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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